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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0點“文裕章拔管殺妻案”終審宣判 王磊攝
發生在深圳的文裕章拔管殺妻一案今日上午10時在深圳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判。廣東高院認為一審判決量刑准確,依法維持原判。
今年3月1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深圳開庭二審此案時,公訴人向法院提出,一審法院作出的“判三緩三”有誤,建議法院對文裕章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廣東高院二審認為,文裕章拔管直接導致胡菁死亡,故意殺人罪成立。考慮到文有自首情節,在胡發病後,積極送胡入院,且在醫院精心照顧胡。在醫院確認胡不可治的情況下纔衝動拔管。
胡菁母親:文裕章從未問候
昨天上午,胡菁的母親肖女士在大女兒的陪同下,從老家武漢乘坐火車到達深圳,特地趕來旁聽二審宣判。
從今年3月二審開庭後至今,肖女士已離開深圳整整半年。說起文裕章,肖女士說覺得很寒心,這半年裡,文裕章從未給她打過一個電話,關心過一句,“之前法庭上痛哭流涕,說會一直孝順供養我到老,看來都是騙人的!”
胡家的代理律師李軍表示,幾個月前,文家的代理律師曾轉達,是否可考慮增加對胡家的民事賠償金,但被肖女士一口拒絕。肖女士表示,“我不多要一分錢,我要一個公正,要一個態度,如果判得不公我就用我這把老骨頭一直申訴到死。”
“小三”說法未被二審采納
2009年2月9日20時許,胡菁在家中昏倒。在ICU病房治療期間,胡菁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壓,但只能靠呼吸機維持。其丈夫文裕章在探望時,將胡菁身上呼吸管、血壓監測管等醫療設備拔掉,並稱要放棄治療。當天16時許,胡菁死亡。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胡菁的母親向深圳市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檢察院決定對此案提起抗訴。
2012年3月14日下午,廣東省高院在深圳二審開庭審理此案。公訴機關表示,文裕章與一張姓女子關系曖昧,一審“判三緩三”不合理,建議法院對文裕章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今天二審法庭上,“小三”說未被法庭采納。法庭認為,雖然通過短信和通話記錄顯示兩人有超范圍接觸,但從短信記錄只能認定“小三”張某發送大量曖昧短信,文未回應,而通話記錄無法證實兩人有曖昧關系。
判決後,胡菁母親在庭上當場放聲痛哭,認為判決不公平,表示一定會申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