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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的少年跟一名年僅12歲的幼女拍拖,隨後多次發生性關係,還致該幼女兩度懷孕。在佛山南海區檢察院以強姦罪對四川人劉強(化名)提起公訴後,12歲的素素(化名)把孩子生了下來。素素說:“我愛他,我會等着他出來。”
幼女私奔偷食“禁果”
2011年春節的時候,吳女士把當時年僅12歲的女兒素素從老家帶到了佛山三水區某學校讀書,這原本只是想讓女兒享受更多的母愛和照顧,沒想卻引來了一場不幸。
同年2月中旬,當時剛好年滿18歲的四川人劉強,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素素,兩人很快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後來,素素竟然一聲不吭地離家出走了,再也沒有上學,而是和劉強來到了南海里水。
在裏水,素素和劉強暫住在朋友的出租屋裏,相處了一個星期後,兩人在裏水鎮洲村一無牌旅館裏偷食了“禁果”。
隨後,兩人正式同居了。起初,他們還嘗試找工作,但入廠需要辦理證件,並且需要費用,於是他們打消了念頭。
女兒不見了,素素的父母一直在尋找,通過多方努力,他們找到了劉強,明確指出素素只有12歲,希望劉強能勸素素回去讀書。但是,劉強覺得自己和素素有感情,並沒有理會素素父母的要求。
2011年3月,在劉強朋友的幫助下,素素和劉強坐大巴回到了劉強四川老家爺爺的住處,兩人過起了夫妻般的生活。
流產不久再次懷孕
在多次發生性行爲後,2011年7月的一天,素素在和劉強妹妹比跳高時發現肚子不舒服,且下身流了很多血,於是去醫院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她懷孕了。但是醫生說,因爲素素此前進行了激烈的運動,胎兒保不住了。
但僅過了一個月,兩人又開始了性生活。同年10月,素素髮現自己再次懷孕,且胎兒已兩個多月,對於該胎兒的去留素素很是猶豫,經過多番思想鬥爭後,兩人打算生下孩子。今年4月下旬,兩人返回佛山南海區裏水鎮河村劉強的父母家裏暫住,此時素素已經懷孕7個多月了。
今年4月11日,吳女士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女兒自2011年4月被一名叫劉強的男子從佛山市南海區裏水鎮帶至四川瀘州後,音訊全無。公安機關經偵查布控,於5月26日在南海區裏水鎮某網吧內將劉強抓獲。
幼女堅持生下孩子
南海區檢察院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素素是自願與劉強發生性關係,但劉強在明知素素不滿14週歲的情況下,仍多次與其發生性行爲,並導致素素兩次懷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因此,劉強的行爲已構成強姦罪。
但至今,劉強仍不認爲自己有錯,他向偵查機關表示:“與女朋友是自由戀愛,現在已有屬於我們的孩子,只因她父母反對,所以她父母告我強姦,我女朋友根本沒有告我。
今年7月,素素把孩子生了下來。素素說:“我愛他,我會等着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