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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過生日,馬某赴宴喝醉後騎摩托車回家,途中撞上馬路牙子死亡。記者22日獲悉,順義法院一審判決8名同飲者共同賠償馬某家屬7.3萬餘元。
法院查明,今年3月17日晚,馬某參加聚會,並在酒後騎摩托車離開,途中撞上馬路牙子倒地死亡。經法醫鑑定,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交警認定,馬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認爲,馬某與8被告同席飲酒,8被告在明知馬某駕車的情況下,對其飲酒行爲負有勸誡的義務;在明知馬某酒後駕車離開的情況下,亦未盡到勸誡和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義務。法院酌定8被告共同承擔10%的責任,共同賠償馬某家屬7.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