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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曙光 |
連續兩天的審訊後,糯康組織的罪行一步步被揭露出來。22日上午,親身遭遇“4·2”案件的“渝西3號”船長冉曙光首次直面媒體。
“不承認今天就弄死你”
記者:2011年4月2日,你經歷了什麼?
冉曙光:那天,我開着公司的“渝興3號”船在湄公河上行駛。上午10時到11時的時候,下游來了幾艘快艇,上來幾個持槍的人。這幾個人把我的手銬起來,帶下船往下游走。走了兩三個小時,來到一條河邊。我看到“金木棉號”的船長羅澤富手也被反銬着,他正在那裏哭。
那夥人有的按着我的肩膀,有人用撲克打我的臉,問我有沒有裝過毒品。我說沒有,他們就打我,用水澆我的臉。他們反覆折磨我,說“今天你承認也得承認,不承認也得承認,不承認今天就弄死你”。
記者:當時知道他們是幹什麼嗎?
冉曙光:不知道。只知道糯康一夥人經常在湄公河上攔截水上船隻。
記者:他們每個人都有槍嗎?
冉曙光:有的,他們每個人都有槍,穿着便裝。
記者:後來你認了嗎?
冉曙光:我被迫認了。他們又做筆錄又錄像。
“聽他們說‘可能要殺人’”
記者:第二天他們做了什麼?
冉曙光:他們讓我打電話給公司,要公司給3000萬泰銖才肯放我們。我就打電話給公司。
記者:當時心裏怎麼想?
冉曙光:我想完了,心裏涼了,我妻子、兒子還在船上,很擔心。後來金木錦公司和“正鑫1號”公司出資人把錢給了他們,過了5天4夜後他們才把我們放了。
記者:現在回想起來什麼感覺?
冉曙光:有天晚上他們說“可能要殺人”,當時好害怕。
記者:以前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冉曙光:以前就遇到過好幾次,他們一上船就把我們趕到一邊,開始翻東西,想拿什麼拿什麼。手上拿着槍,動不動就說要打死人。
記者:有沒有人報警?
冉曙光:報了,向緬甸警方報過警。緬甸政府軍經常去打擊他們。但他們居無定所,打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