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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營改增”是目前社會、企業和納稅人普遍關注的問題,自今年12月1日起,本市交通運輸業和研發與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等六個現代服務行業試點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日前,市財政局公開發布《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納稅人應稅服務屬於營業稅改徵的增值稅,自2012年12月1日起,由國稅機關負責徵收。
《通知》確定,從事“營改增”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凡按季度申報營業稅的,仍按原規定執行。即:2012年10、11月份應納稅款,於2013年1月向地稅機關申報。2012年12月1日前新開辦涉及“營改增”的地稅獨管納稅人,自10月1日起,可直接辦理國稅局、地稅局雙方印章的稅務登記證。“營改增”納稅人凡持有地稅局單獨印章稅務登記證的,應在2012年11月30日前由國稅局換髮蓋有國稅局、地稅局雙方印章的稅務登記證。各單位要統籌安排“營改增”的納稅人在2012年11月30日之前的發票領購,確保用量。對“營改增”後不再需用地稅發票的納稅人,於2013年3月底前完成發票繳銷工作。《通知》明確,納稅人應稅服務屬於營業稅改徵的增值稅,自2012年12月1日起,由國稅機關負責徵收,原由地稅機關負責徵收管理的企業所得稅等各項稅費繼續由地稅機關負責徵收。
“營改增”後,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適用11%的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服務收入低於50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徵收率3%。市財政局測算,本市“營改增”試點改革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共48403戶,佔全市營業稅納稅人的34.4%,其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小規模納稅人佔95.7%。去年,本市擬試點行業繳納營業稅30.2億元,“營改增”後,試點行業納稅人預計繳納增值稅20.4億元,將比原繳納營業稅減少9.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