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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障性住房的意義不清楚,那麼所面臨的困難與問題會很多。
如果沒有以下幾個基礎條件,要想實現目標並非易事。一是保障性住房要大力建造有沒有能力。二是在保障性住房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沒有確立之前,那麼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如何分配?這些分配規則由誰來制定?
對於當前的保障性住房建造,不是建造了多少的問題,最為重要的是這些建造好的保障性住房是不是進入廣大中低收入民眾手中;也不是建造多少保障在民眾手中問題,而是廣大民眾基本居民條件是不是改善了的問題。
因此,要建立起科學規范的住房保障體系,就得對保障性住房含義有清楚界定,並在此基礎上來確定保障性住房發展宗旨及並通過公共決策的方式來制定相關法律與制度。否則,國內保障性住房體系將面臨著許多困難與問題。
易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