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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方便縣鄉、農村羣衆在家門口申領、換領汽車駕駛證。
———將核發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爲1日。同時,對於申領駕駛證的羣衆,在三個科目考試合格和宣誓儀式後,當日就可領取駕駛證。
———將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
———將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
———推行互聯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人數,方便羣衆合理選擇時間參加考試。
———規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在備案登記一年後,可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