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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培遺囑,一個我們並不陌生的法律專業用詞。爲什麼要寫遺囑呢?遺囑該什麼時候寫,寫的內容包括哪些,格式應該怎樣,等等,未必人人都知曉。
遺囑是不是到年老以後,或具有一定財產難以分割纔要寫遺囑呢?年輕人是否不用立遺囑?遺囑是否僅僅是關於有價財產的事?
其實,通常只要有孩子,就該立遺囑,哪怕孩子剛剛出生。因爲這是對孩子的保障,也是我們在不能控制未知的情況下,準備一個妥當的安排。
在歐美國家,立遺囑很普遍,不是都到年老了才立遺囑。大多年輕人都早早寫了遺囑,他們認爲寫遺囑是對自己、也是對孩子負責任的做法。
現代社會,人們因工作、旅遊,外出增多。因此,發生交通意外的機率也就增大。就算你在家不外出,也有風險。騰空而降的自然災難,或心臟病發……如果你在銀行有存款,卻沒有立遺囑,萬一突然“走掉”,去銀行提取存款手續很麻煩。子女若想取回這筆錢,要辦理各種證明。
遺囑不只是牽涉到財產,還包括個人的意願等等。
所以規勸各位,不論年輕年老,都應該寫一份遺囑,不要被我們世俗的習慣和傳統文化的忌諱,絆住理智的腳步。不要以爲你寫了遺囑,就會禍從天降,或生命立刻急轉彎。遺囑,絕不是詛咒。
遺囑應視爲現代生活的一部分。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早早立下遺囑。可以請朋友代筆,自己口述遺囑;或請律師代筆寫遺囑,邀請兩位律師作見證;也可以本人親筆書寫遺囑。遺囑寫好後,每年還可以更改。
遺囑的意義在於: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遺囑,是活着的人應該做的事。不要把自己的責任,推給別人來承擔。
寫遺囑,是現代人應具備的觀念。你準備寫遺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