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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公安部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對交通違章處罰和駕駛員考試等多項內容都進行了修訂,並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執行。
昨日,中山交警部門對相關條例進行解讀,尤其是考試方面,交警部門負責人就表示,未來將更加嚴格;有駕校則表示,新的考試科目將更有利於進行教學,並且有助於緩解目前考生積壓的問題。
文/記者黃庭輝、潘斌通訊員劉洪希
新規解讀
闖紅燈受處罰力度加大
本周一,小欖鎮就發生了兩宗因摩托車衝紅燈所引發、共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據統計,市民警現場執法查處的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共760宗。在本次修訂中,交警部門加大對機動車衝紅燈行為的處罰力度。市交警部門表示,根據《規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標准,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由目前的一次記3分提高到記6分,即是說,從明年起,衝兩次紅燈的,將重考科目一。
新手駕駛規定引人注目
在新政中比較引人注目的就是對新手駕駛的規定。全市今年8、9月份新增的駕駛人數量分別達到5584、6943人,如不計注銷、轉出及轉入的數量,初次領證的實際數量更多。據介紹,在去年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有3成都是與新手駕駛有關。
市交警方面表示,針對這一現象,《規定》要求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以外,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並納入實習期管理。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後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次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同時,還規定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予以注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考慮到高速公路道路情況的特殊性,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在駕駛證審驗方面,特別規定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每年均需參加審驗,但沒有記分的可免於審驗,對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且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需參加當年的審驗。在審驗駕駛證時,除審驗交通違法、事故處理、違法記分和滿分學習、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以外,駕駛人還需參加不少於3小時的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科目一考試內容一分為二
據介紹,《規定》對駕駛員考試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將科目一理論考試拆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知識,仍作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在實際道路考試後進行,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加深駕駛人對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理解記憶。
此外,對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在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提高了考試針對性和考試難度。調整後的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修改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同時在科目三的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山區、隧道等復雜道路考試,並明確大中型客車考試裡程不少於20公裡、牽引車和大型貨車不少於10公裡。
《規定》取消了小型汽車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調整後,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此外,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杆,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考試內容有所修改對,但是科目與原科目區別不大,因此對考試場地的影響不大。
駕校
新政實施學員合格率會有提高
新規定對考試內容作了重大修改,駕校對教學內容又有怎樣的修改?記者昨日致電多家駕校了解情況,不少駕校都表示,暫未接到有關通知,故暫不會對教學內容進行調整。城區某駕校負責人郭小姐則表示,雖未接到通知,但已了解到新政,她認為新政更有利於解決目前考生積壓的問題。
郭小姐認為,按照目前的考試科目,學員需練習的科目很多,教練也很難教。但如按照新的考試科目,教練的教學則可更有針對性,『女學員在連續障礙等這些項目的合格率都比較低,新政中這些不太實用的項目都取消了,合格率應該會有所提高。』郭小姐表示,現在學校中積壓的學員很多都是由於在科目二考試中不合格而造成的,因此新政應該可以解決學員積壓的問題,對駕校的經營會更加有利。
市交警支隊
明年將推網上預約考試
《規定》要求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同時將核發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為1日。對於申領駕駛證的市民,在三個科目考試合格和宣誓儀式後,當日就可領取駕駛證。
據介紹,市交警支隊根據《規定》要求還將推行互聯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人數,方便群眾根據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選擇時間參加考試,並規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在備案登記一年後,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避免群眾多次往返辦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