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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中興兩家公司的高管在美國會作證
原題:美國會報告『提醒』中國重視信息主權
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一紙報告,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要求政府阻止華為、中興進入美國市場。所謂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這完全是美國國會報告無中生有、強加在華為和中興頭上的。
人們很清楚,這實際上是因為華為、中興的產品性價比高,如果聽任自由競爭的話,那麼它們將會迅速擴大在美國市場上的份額。人們還記得,前些年當華為剛崛起時,思科曾訴華為侵犯其知識產權,但結果未能得逞。現在美國轉為攻擊華為中興對美國安全構成威脅也就不足為奇了。無論是攻擊侵犯知識產權也好,還是所謂對安全構成威脅也好,說到底都是為了維護美國企業的利益,維護美國國家的利益。
這一事件使人們更清楚地看到,美國經常采用雙重標准:它可以自己實行貿易保護主義,但卻對別國動輒扣上『違反自由貿易』的帽子。
華為和中興已經聲明它們的產品沒有後門,不會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但美國仍不認可,還要聯邦調查局深入調查,這一方面是為他們的貿易保護主義制造借口,另一方面倒也表明,至少美國政府認為,信息技術、信息產品是與信息安全密切相關的。
實際上,信息安全主要是與信息核心技術相關,而不是與產品在哪裡組裝相關。例如2006年的『聯想門』事件,美國也曾以安全為由,不許涉密部門采購聯想的個人電腦。不過那時的反應沒有這次那麼大,美國還沒有把聯想告到國會,還沒有讓聯邦調查局進行調查。我們當時就指出,聯想電腦的軟件和芯片等核心技術都是美國的,沒有任何理由說聯想電腦會威脅美國安全。對於用美國核心技術組裝的聯想電腦尚且如此,對於華為和中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美國當然更不能容忍它們擴大在美國的市場份額了。
現在的情況是,美國企業掌握了信息領域的主要核心技術,同時,美國企業佔據了中國信息領域市場的重要份額。如果按照美國的邏輯,那麼美國企業對中國國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脅,應該比華為中興對美國國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脅大得多了。例如,華為在美國市場的銷售額僅佔其總銷售額的1%,而思科在中國市場的銷售額要佔其總銷售額的16%。再如中國的個人電腦市場完全被微軟和英特爾的技術所壟斷。由此看來,如果要擔心國家安全受威脅的話,首先應該是中國,而不應該是美國。
我們歷來主張,為了保障信息主權和信息安全,應當采用自主可控的核心技術。『自主可控』在我國提了幾十年,是經得起實踐檢驗的。近來很多地方提安全可控,原則上和自主可控沒有差別。在操作層面上,可控是保障信息主權、信息安全的必要條件,也是可以實際做到的,安全則更是一個奮斗目標,是需要長期持續地加以改進和完善的。在這個意義上,安全可控比自主可控的要求更高。但不管是自主可控還是安全可控,都需要可控,又因為現在信息領域的軟件或硬件都發展得非常復雜,例如達到了數千萬行源代碼或數億個晶體管的規模。對於這樣的復雜系統,如果不是自己研發,實際上一定是不可控的。所以說『自主可控』或『可控』沒有實質的差別。基於上述理由,我們認為『自主可控』或『可控』是保障信息主權、信息安全的前提和可以切實做到的要求。
至於具體說美國企業提供的核心技術及其相應產品和服務有無『後門』,有無某些機構插手?這當然不能輕易下結論,簡單地說是或否都不是負責的態度。但說它們的技術和產品不可控,則是沒有疑義的,2008年的『黑屏』事件就使中國用戶嘗到了不可控的滋味。
如上所述,為了保障我國的信息主權和信息安全,我們應當堅持自主創新,發展自主核心技術。我國重要信息系統應當盡可能地采用『自主可控』或『可控』的軟硬件和服務。
目前我國信息領域主要核心技術被美國企業所控制,重要信息系統大量采用它們的軟硬件產品和服務。我們當然不主張搞貿易保護,但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世界上並沒有理想的、純粹的自由貿易。只要還存在著國家主權,這種主權也會反映在信息領域,體現為信息主權、信息安全。因此,要在大力發展自主核心技術的同時,更要大力推廣應用本國企業的產品和服務。要學習發達國家對自己市場的保護意識和相應舉措,要知道如果喪失市場的支持,本國企業和它們的技術是不可能發展起來的。如果說,這次華為中興事件有什麼積極意義的話,那麼,也許它能加強我們的信息主權和信息安全意識,能使我們更加重視以內需市場支持本國企業的發展,而不是一概地將市場資源無條件地貢獻給外國企業。(作者系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計算所研究員、中國中文信息學會理事長倪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