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綜合消息爲了餵養70多隻流浪貓狗,懷柔區某銷售公司的銷售代表關某截留了公司的22萬元貨款。10日上午,50歲的關某在法院受審,懷柔檢方指控其涉嫌挪用資金罪。庭上,關某表示不後悔,出來後看見流浪貓狗還會撿回、飼養。
據檢方指控,2009年10月至今年2月,關某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挪用本單位錢款,共計22萬餘元。檢方證據顯示,關某作爲銷售代表,專門負責與經銷商聯繫結算貨款。後因爲關某所在公司與經銷商對賬時,發現了關某挪用資金的事實。2012年5月31日,關某被警方控制。
檢方認爲,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關某的刑事責任,但鑑於關某能夠如實供述,所得贓款全部用於購買貓糧狗糧,建議從輕處罰。
“我還算善良正直,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理,讓我早日迴歸社會賺錢還公司。”關某稱,因爲自己愛心氾濫,觸犯了法律。關某的女兒當庭表示,願意盡最大努力籌款幫助母親償還錢款。關某朋友介紹,關某被抓後,朋友們輪流照顧其養的70只流浪貓狗,至今已有60餘隻貓狗被領養。此案當庭未作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