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 網上幫辦楊增亮即時播報位於天津東麗區的一處施工項目已完成一個多月,來自湖北省的農民工石某至今未全部拿回屬於自己的工程款。據瞭解,該分包項目施工承包方在勞動合同中並未加蓋公章,工程款糾紛難以解決。
據石某介紹,天津東麗區保利玫瑰灣的施工方將部分項目承包給霍某(音),霍某又將該項目轉給湖北省農民工石某等人負責施工,並簽訂了一份勞動協議,僱傭雙方均在協議上簽名。
施工完成後,農民工石某一直未拿到工程款,遂將此事反映至天津市勞動局清欠辦。10月10日,該分包項目承包人的親屬給農民工打下欠條,但仍有部分工程款存在爭議,目前尚未得到解決。
承包人霍某告訴記者,他們已給民工打下8萬元欠條,目前已領走6萬元,其餘2萬餘元將盡快支付。霍某強調,雙方就工程款交涉時,對方並未提出異議。
昨日(10月11日),記者就有關情況向人社局熱線進行了諮詢,客服人員建議,農民工在與僱傭方簽訂勞動協議前應查看對方是否具有營業執照,確認對方有相關資質後,勞動協議中應加蓋公章。此外,因工程款引發的農民工工資糾紛,建議通過勞動局清欠辦等途徑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