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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兩年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已於近日正式頒佈實施。新版目錄中新增了藝術學門類,此外,高校專業設置自主權的擴大也備受關注。專家表示,從根本上解決目前的高校專業設置重複且質量不高的問題,要進一步下放高校的辦學自主權,讓政府、學校和受教育者各得其所。
學科門類新增“藝術學”專業減少129種
10月11日下午,教育部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新修訂的大學本科專業目錄等有關情況。據介紹,新修訂的本科專業目錄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自2013年起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工作按新目錄執行,2012年之前招收的在校生的培養和就業工作仍按原專業目錄執行。這中國第四次修訂本科專業目錄,也是進入新世紀以來,該目錄的第一次修訂。
在新修訂的目錄中,學科門類由原來的11個增加到12個,在原來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11個現有學科門類基礎上,新增了藝術學門類。
此外,衆多的本科專業能否更加清晰區分也爲社會所期待。因爲,高考報名時,繁雜的專業名錄一直是考生和家長所苦惱,一些教育專家和用人單位也反映,高校一些專業劃分過細後,很多專業畢業之後出來都是從事同一種工作,課程和知識結構也大多雷同。
在新修訂的目錄中,除了在學科門類中新增了藝術學門類,專業類由原來的73個增加到92個;專業由原來的635種調減到506種,其中基本專業352種、特設專業154種。
相比於之前,本次目錄修訂將專業的具體設置,分爲了基本專業和特設專業兩大部分。基本專業是學科基礎比較成熟、社會需求相對穩定、布點數量相對較多、繼承性較好的專業;特設專業是針對不同高校辦學特色,或適應近年來人才培養特殊需求設置的專業。這是新版目錄與前三版目錄只有單一性質專業最大的區別。
據教育部介紹,新目錄保留了一批學科基礎比較成熟、社會需求相對穩定、布點數量相對較多、繼承性較好的專業。調整了一批內涵不夠清晰、名稱不夠規範、區分度較小的專業,增設了一批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改善民生急需以及應用性強、行業針對性強的新專業。通過整合、合併、更名、拆分、撤銷等方式,使新目錄的專業更加科學、規範、合理,學科內涵更加清晰,較好地反映了人才培養規格和就業面向。
目錄內專業由高校自主設置“放權才能各得其所”
在此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的調整中,爲社會廣爲關注的還有高校專業設置自主權的擴大。
據教育部介紹,新《管理規定》集中突出了“一擴二減三加強”的特點,即擴大了高校本科專業設置自主權,減少了專業的審批環節和審批數量,加強了信息服務與公開。
新《管理規定》明確“高校根據《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除外),經以下程序報教育部備案”,將高校專業自主設置範圍擴大到《專業目錄》中除國家控制布點的所有專業,將原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專業改爲高校自主設置。
原目錄外386種專業和目錄內24種專業均需審批,根據新規定,現僅對62種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進行審批。經批准,新增的專業次年即列入目錄並向社會公佈,其他高校可根據每年公佈的《專業目錄》自主設置除國家控制布點外的專業,不需再審批。
對此,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稱:“我們以往也在嘗試放權,但是落實的不好,獲得自主權的學校只能在這個指導性目錄中自主設置專業,多數學校要設立其他專業還是要審批,實際上這種限制不利於高校辦學自主權的落實。”
對於高校的專業設置,熊丙奇表示,政府應該做的是監管學校依法辦學,並且爲學校舉辦專業和學生選擇專業提供充分的信息。這樣的話,學校在獲得自主權後,在開設專業時就不能只對上負責,通過增設學科擴大辦學規模,而是要根據自身和社會需要在學校內部討論某個專業能不能開,需不需要開。而作爲學生,在選擇專業時也會更加科學理性。
熊丙奇舉例說,目前的“藝考”成了本多學生“曲線高考”的手段,學生爲了拿到大本文憑選擇“藝考”,藝術教育質量下降,藝術類學生畢業後真正選擇從事藝術的並不多。這還得通過學校自主辦學才能真正解決。
熊丙奇強調,從根源上解決目前的高校專業設置重複且質量不高的問題,要進一步的下放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放權之後纔會讓政府、學校和受教育者各得其所”。熊丙奇稱,期待隨着新專業目錄的實施,大學設置專業的新機制能真正建立,尤其是政府轉變自身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