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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晨報訊(記者羅強)主城九區擁有獨棟商品住宅,新購了高檔住房的業主,市地稅局請你們在10月31日前主動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昨日,市地稅局發佈消息,逾期通知申報後仍不申報將被追責。
根據《重慶市關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市地稅局發佈了2012年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繳納有關事項通告。
主城九區行政區域範圍,含高新區、經開區、北部新區、兩江新區等,擁有獨棟商品住宅和新購高檔住房產權的納稅人,須在2012年10月1日至31日,嚮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稅機關,主動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在我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也須依法申報並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諮詢電話:12366-2,詳情登錄網站:www.cq-l-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