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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訊(記者王寧寧)日前,盧某因酒駕被交警塘沽支隊行政拘留。記者獲悉,這是首個因第二次酒駕被交警塘沽支隊拘留的駕駛員。 10月2日晚,塘沽支隊保稅區大隊的執勤民警在開發區恂園西路與第二大街交口附近發現一輛黑色轎車有些“蹣跚”,當即要求停車檢查,可駕駛員卻視若罔聞,還有加速意圖,但因路口狹窄還是被攔下了。
司機盧某下車後渾身散發着酒氣,滿面通紅,站不穩,說話含糊不清。民警馬上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經檢查酒精含量大於20mg/100ml,已屬於酒後駕駛。隨後警察檢查他違法記錄時發現,在去年12月10日,盧某就因飲酒後駕車被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辰支隊查獲。還不到一年,他又一次因酒駕被查。
原來當晚盧某因爲國慶聚會,在朋友的盛情邀請下喝了兩杯,他以爲放假期間警察不會上街巡查,於是毅然駕車回家,可是沒想到還是在路口被抓了。由於盧某屬於二次酒駕,他將面臨行政拘留10日,罰款18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他也成爲塘沽首個因第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拘留的違法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