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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一男子強姦微信好友後盜其蘋果手機
一男子通過微信聊天結識女網友,在見面後心生歹意將其實施強姦,後又盜走被害人蘋果手機。
10月11日,大江網記者獲悉,近日,經贛州市上猶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強姦罪、盜竊罪判處夏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據悉,現年23歲的被告人夏某,於2012年3月,通過微信聊天將被害人王某加爲微信好友,從聊天中得知王某清純漂亮,便萌發了與王某發生性關係的歹念。3月12日晚,夏某第一次與王某相約在上猶縣城某夜宵店見面後,便在上猶皇朝酒店開了房,提出要王某陪其住,王某不同意。3月13日上午,夏某與王某再次約定見面,又在皇朝酒店開了房,夏某又要求王某陪其睡,王某說有事要陪領導,沒有答應,夏某一直打王某手機但未聯繫上。
3月14日上午9時許,王某來酒店與夏某見面後,夏某便責問其爲什麼不接電話,並認爲受了欺騙。隨後,夏某便強吻王某,遭到了王某的反抗,夏某不顧王某的反抗將其按倒在牀,強行脫掉其衣褲,並對其實施了姦淫。隨後,趁王某休息之際,夏某將王某蘋果手機盜走並駕車回贛州,王某多次要求夏某返還,遭到了夏某的拒絕。經鑑定,該手機價值人民幣51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