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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威海10月11日訊(記者齊璐通訊員王荷雲)網購手機到貨後被迫先簽收後驗貨,打開一看發現屏幕碎裂,快遞公司卻只願賠4倍運費。10日,榮成澤頭鎮劉女士來到了澤頭工商所,講述了她網上購物時碰到的經歷。
劉女士在網上買了一部手機,10月8日簽收時提出先驗貨後簽字。快遞員拒絕,稱包裹外包裝沒破損就可以簽收,這是公司規定。李女士回家後打開包裹發現手機屏幕已經碎裂。快遞公司以劉女士已經簽收爲由拒絕賠付。
李女士到澤頭工商所投訴。經澤頭工商所調解,該快遞公司承認未經開箱驗貨就迫使劉女士簽收的事實,並答應賠償,但是隻願給予運費的4倍賠償。
澤頭工商所工作人員指出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應該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快遞公司答應先請示總公司再給劉女士進行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