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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解放軍軍事法院10月12日召開全軍法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貫徹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把握《規定》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努力方向,在新的起點上推動軍隊民事審判工作創新發展。
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劉季幸出席會議並講話。他指出,《規定》的頒佈實施,適應了國防和軍隊建設的發展需要,順應了部隊和廣大官兵的司法需求,對於促進部隊和社會安全穩定、保持部隊高度集中統一、維護部隊官兵合法權益、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劉季幸強調,全軍各級軍事法院必須着眼軍隊民事審判工作新形勢新要求,積極做好貫徹實施《規定》各項準備工作。在思想準備上,要注意防止和克服盲目樂觀與消極被動兩種偏差,既要看到各種積極因素和有利條件,又要對目前已經遇到和將來可能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有正確的認識和估計,充分做好解決疑難複雜問題的思想準備。在法律準備上,要更加刻苦學習法律、準確適用法律、嚴格執行法律,努力提高依法裁判水平。當前要突出學好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在準確把握立法原意和精神實質上狠下工夫,爲開展軍隊民事審判工作打下堅實的法律基礎。在人才準備上,要高度重視民事審判專門人才的培養,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採取以會代訓、院校培訓、送地方法院見習等多種途徑,儘快提高民事審判隊伍能力素質。在物質準備上,要針對審判法庭、辦案裝備器材建設和經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堅持上下結合,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黨委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不斷加大基本建設投入,進一步打牢民事審判工作的物質基礎。還要求各級軍事法院加強訴前調解工作,努力把民事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加強與地方法院溝通聯繫,暢通軍地互涉案件協調渠道;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特點規律調查研究,建立完善具有軍隊特色的民事審判制度;加強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審判活動安全進行;加強請示報告,確保民事審判工作順利開展。(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