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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再婚多年後,因不滿丈夫趙先生酗酒惡習及沉迷網絡,與驢友出遊“精神出軌”,遂向法院起訴離婚。但趙先生認爲雙方感情還在,不同意離婚,並保證改掉惡習,好好生活。記者獲悉,近日順義法院經審理認爲,他們夫妻感情並未破裂,有和好如初的可能,因此判決駁回了張女士的離婚起訴。
2005年10月,年逾五旬的張女士與大自己6歲的趙先生登記結婚。張女士在離婚訴狀中稱,她與趙先生都是再婚,由於婚前瞭解不夠,婚後發現趙先生有酗酒惡習,雙方經常因瑣事發生爭吵,自2010年12月開始已經分居。張女士說,她曾於2010年8月起訴過趙先生,因趙先生表示會改掉惡習,她便申請撤回了起訴。可隨後趙先生不但未改惡習,行爲更令她無法忍受。
據張女士講,趙先生學會網聊後經常與網友聊天,與驢友出遊,沉迷網絡已不能自拔,對她也是不管不問。張女士表示,她選擇再婚不是名義上有個老伴而是需要找一個真正懂她的男子照顧自己,她的精神生活需要丈夫來慰藉。時至今日,她與“精神出軌”的趙先生已無法溝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因此她要求與趙先生離婚。
但趙先生堅決不同意離婚。趙先生認爲,他們夫妻是有感情的,他與張女士沒有分居,雙方還有夫妻生活。趙先生說,和他離婚不是張女士的本意,他自認與張女士之間並無矛盾,是張女士的女兒想搬進他夫妻二人的房屋居住,才慫恿張女士起訴離婚的。趙先生承認自己是經常上網聊天,也偶爾會與驢友結伴出遊,但他保證今後一定會改掉惡習,和張女士一起好好生活。
順義法院經審理認爲,夫妻感情是維繫婚姻關係的重要因素,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發生矛盾在所難免,應當妥善理智地處理。現趙先生表示願意和張女士好好生活,會改掉惡習,表達了趙先生對家庭的珍視之情,由此說明夫妻感情並未破裂,有和好如初的可能,因此法院駁回了原告張女士離婚的訴訟請求。
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沒有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