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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已經連續刊發了十幾期“應急救護知識學了受益”專欄稿件,引起讀者的興趣和關注。不少讀者詢問什麼是急救員?如何做好急救員?
市紅十字會救護專家介紹,急救員是指在醫院外的環境下,能及時啓動現代救援醫療服務系統,並對傷病人員實施有效初步緊急救護的人。急救員應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儘可能利用當時當地所有的人力、物力,用正確的操作方法爲傷病員提供救助。急救員必備的現場救護技能包括:心肺復甦、常見急症處理、創傷救護及環境傷害應對等。急救員的急救箱應配置三角巾、創可貼、醫用繃帶、酒精棉球、止血帶、剪刀、鑷子、紗布塊、棉籤、安全別針等物品,還可以根據需要選配止痛藥、止瀉藥、燒傷膏等藥品。
急救員要注意遵守無私、自願、合理、保護的救護原則。急救員給予的是初步的、緊急的救護援助,不能替代醫務人員的診斷與救治。目前,我國法律對於現場急救行爲的民事責任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基於不同的救援對象、現場環境與救護行爲,往往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因此,現場救護時需要增強證據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採取合理的、不超過必要限度的救護措施,以規避可能的法律風險。急救員要時刻做好準備,救護傷病員時,需要保持鎮靜,冷靜面對,否則會加重傷病員的心理負擔。(見習記者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