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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市公安局非機動車管理處組織多個非機動車廠商,在本市各商業網點開展非機動車“實名制”優惠促銷活動。從今年年初開始,爲推進非機動車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市公安局非機動車管理處從源頭抓起,要求在本市銷售的非機動車出廠時必須刻制15位編碼,對自行車實行“實名制”銷售、對納入目錄管理的電動自行車實行“實名制”帶牌銷售,消費者在購買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時,銷售網點將車輛型號、15位編碼、電機號、牌照號以及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一併錄入“天津市非機動車管理網”,便於公安部門破案後能依據上述信息迅速找到車主,最大限度地爲羣衆挽回損失。(天津政法報 馬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