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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0日至11日,江西省檢察院在南昌舉辦“堅持‘六個並重’全面貫徹修改後刑訴法論壇”。論壇分爲六個單元,圍繞檢察機關在貫徹修改後刑訴法中如何做到“六個並重”,進行了深入廣泛的研討。
堅持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副所長謝鵬程認爲,修改後刑訴法着力加強保障公共安全,有效控制犯罪,着力保障司法公正,解決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着力保障人權,提高司法文明水平,對檢察工作具有重大影響,檢察機關一定要全面貫徹落實。九江市檢察院檢察長熊少健認爲,要在貫徹修改後刑訴法中真正做到“堅持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一是要轉變執法理念,重新塑造人權觀,以憲法確立的人權保障範圍爲依據,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的同時不能遺忘被害人權利的保障;二是要規範執法行爲,進一步細化技術偵查措施、指定監視居住的運用,確保辯護權的有效行使,完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三是要對修改後刑訴法中的諸多重要概念的法律含義作出司法解釋,這直接關係到檢察權的界限,也關係到訴訟當事人的權利。
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
宜春市檢察院檢察長熊金文認爲,修改後刑訴法更加重視程序價值,檢察機關應當堅持將“有法必依”作爲確保程序公正的基本路徑,切實轉變刑事訴訟理念,依法規制執法辦案行爲,及時改進執法辦案方式,堅持履行監督職能與接受監督並重,着力解決執法能力和執法保障問題。萍鄉市安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紹紅分析了程序正義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要求,提出要強化程序意識,堅持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並重,全面履行訴訟監督職責,提高檢察機關辦案水平和辦案質量。針對實踐中職務犯罪偵查人員出庭作證難的問題,吉安縣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張慧玲認爲,一方面要從立法層面細化職務犯罪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的啓動規則、作證範圍、程序、方式等內容,另一方面要從實踐層面做好出庭作證的各項準備工作,增強職務犯罪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的應對能力。
堅持全面客觀收集審查證據與堅決依法排除非法證據並重
修改後的刑訴法完善了證據種類,明確了舉證責任,細化了證明標準,規定了非法證據排除、證人出庭和保護等制度,進一步健全了我國刑事證據規則體系,對今後的執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檢察日報社社長李雪慧指出,目前,證據規則意識已深入到檢察人員執法理念之中,成爲分析、思考、應對證據問題的基本理念。證據規則意識與證據意識略有不同,前者強調的是保證所提交的證據具備證據能力的意識,即更側重證據的客觀性,後者更多的是強調哪些證據不能提交法庭,或者提交法庭之後是否需要排除,即更側重證據的合法性。修改後刑訴法要求公安司法機關轉變證據理念,既要客觀全面收集證據,又要依法排除非法取得的證據。司法機關只有克服障礙,取消對於控訴方、辯護方的“雙重標準”,建立起公、檢、法三機關分工制約、互相配合的機制,才能使證據制度得到真正有效的執行。南昌市檢察院檢察長徐勝平認爲,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入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但檢察機關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中還面臨不少困難,偵監、公訴部門應從轉變執法觀念、注重證據細節、規範排除程序、細化覈查標準、明確排除後果等方面入手,確保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環節適用取得實效;自偵部門也應更新辦案觀念,轉變偵查模式,全面客觀收集證據,慎用偵查謀略,完善偵查機制,建立專門隊伍,積極應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帶來的挑戰。
堅持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並重
針對司法實踐中流行的“公正優先論”和“效率優先論”的觀點,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謝小劍博士認爲,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並重,是一種動態和總體上的要求,當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發生衝突的時候,應當堅持司法公正優先。針對當前一些業務部門案多人少的突出問題,如何在確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效率,南昌市東湖區檢察院檢察長郭雲水以該院在實踐中探索的公訴案件簡易程序的具體經驗做法爲視角,圍繞修改後刑訴法規定簡易程序公訴人必須出庭導致出庭案件數量增加、任務加重帶來的挑戰,提出採用集中移送審查起訴、集中起訴和集中開庭審理的辦案模式,合理配置司法資源,確保案件公正、高效辦理。
堅持強化法律監督與強化自身監督並重
強化法律監督是檢察工作立身之本,強化自身監督是檢察事業發展之基。修改後刑訴法細化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增加了監督方式,強化了監督手段,對檢察機關自身監督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上饒市檢察院檢察長黃嚴宏認爲,檢察機關要清醒認識刑訴法修改後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強化自身監督放到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是要加強思想教育,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二是要狠抓制度建設,實現自身監督長效化;三是要提高認識,自覺接受外部監督。永修縣檢察院檢察長單凱從權力制約的角度,審視了訴訟監督的平衡性問題,他認爲訴訟監督既不能擴張也不能謙抑,而應在拓展訴訟監督範圍、手段,完善訴訟監督程序的同時,正確認識訴訟監督作用,保持訴訟監督的平衡性定位。
堅持嚴格公正廉潔執法與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並重
堅持嚴格公正廉潔執法與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並重,必須首先辯證把握兩者之間的內在關係和深刻內涵。鷹潭市檢察院檢察長羅慶華認爲,嚴格公正廉潔執法與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兩者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前者注重的是執法的本質要求,體現了檢察機關執法所應追求的價值目標和本質要求;後者注重的是執法的外在表現,體現的是執法的行爲方法和基本準則。南昌大學法學院教授塗書田指出,兩個並重屬於兩個層次,嚴格公正廉潔執法屬於“知行統一”中的“行”的範疇,而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則屬於“知”的範疇。檢察機關在堅持這兩個並重時,要“知之而爲之,知之而善爲”。針對修改後刑訴法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豐城市檢察院檢察長袁劍波指出,應對修改後刑訴法的這些規定,檢察機關必須緊密結合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着力解決執法思想不端正、執法能力不適應、執法行爲不規範、執法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全面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和羣衆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