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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4年前徐麗莉剛進入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工作的情形時,同事們總愛開玩笑地說,那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問題少女』:特別愛挑問題。
同事們印象中,年輕的徐麗莉總是隨身攜帶一個小小的筆記本,時不時地在本子上記一兩行。
這個小筆記本就是徐麗莉的『挑刺本』。但凡自己辦理過的案件,她都會拿出來反復研究『挑刺』,把挑出來的問題記在本子上,然後通過翻閱書籍或向老同志請教等,尋找解決的方法,提醒自己注意。一年下來,小筆記本上記了80多個問題,解決方案也寫得密密麻麻。
當『問題少女』挑出的『問題』被逐個解決的時候,她的業務能力也得到了迅速提昇。一年後,徐麗莉參加了武漢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比賽,以全市第一的成績榮獲『偵查監督十佳檢察官』稱號;在隨後舉辦的湖北省檢察機關偵監業務比賽中,她又以出色的表現奪得了『十佳』的頭銜。在不斷的『挑刺』中,徐麗莉完成了從檢察新人到業務能手的轉變。
愛『挑刺』的徐麗莉把這種認真、嚴謹的作風也帶到了執法辦案中,該監督的絕不手軟,該糾正的絕不含糊。只要能牢牢把住案件質量的關口,她不怕得罪人。
2010年,徐麗莉辦理了張某、陳某涉嫌盜竊案。此案案情簡單,具備批捕條件。但仔細審查完指認犯罪現場筆錄及照片、訊問犯罪嫌疑人後,她發現公安機關在組織兩名犯罪嫌疑人指認犯罪現場時,沒有遵循單獨進行的原則,而是讓兩名犯罪嫌疑人同時對犯罪現場進行指認。於是,在對案件提出批准逮捕建議的同時,她還建議下達《糾正違法通知書》。
當時,有同事提出,公檢兩部門的人平時工作來往多,以後還要長期合作,發現些小問題口頭糾正一下就行了,不必小題大做。但徐麗莉不這樣看,在她眼裡這可不是小事。在報請領導同意後,她還是對公安機關下達了《糾正違法通知書》。
公安機關收到《糾正違法通知書》後對檢察機關提出的問題高度重視,不僅及時糾正了違法行為,還專門邀請偵監科為公安刑偵部門進行了專題講座,杜絕一些常識性疏漏,提高了報捕案件的質量。
從事偵監工作4年來,徐麗莉共辦理審查逮捕案件323件431人,批捕准確率達100%,啟動刑事法律監督調查18起。經她認真審查、發現問題後,江岸區檢察院先後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7份、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7份,糾正漏捕22人,有力地促進了執法辦案機關規范執法,文明辦案,維護了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