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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李天宇)僞造一張房產證,租客化身房東,在網上發佈虛假租房信息。馮永(化名)就是以這樣的簡單方式先後行騙十餘起,涉案金額至少5萬元。昨日,記者從成都武侯公安分局獲悉,馮永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今年8月1日,紅牌樓派出所接到兩名男子報案,稱7月31日被人以租房的名義騙取房租和押金共計12000元。報案者稱,他們在網上看到武侯區佳靈路某樓盤的租房信息,隨後與該房房東“張喆(化名)”聯繫,看過房間達成租房協議後便繳納了房租和押金,但之後“張喆”消失,始終聯繫不上。他們通過物管打聽,得知租的這間房本已租了出去。
接警後,民警迅速展開調查,於9月12日在成都某大學停車場內將馮永抓獲。馮永供述,從今年5月底開始,他首先在網上尋找房屋出租信息,看準目標後以租客的身份要求看房,並要求房東出示身份證、該房的房產證等,藉機記住該房屋的相關信息,然後交給房東一部分訂金,謊稱過幾天入住時再與房東簽訂正式租房合同,以此將房屋鑰匙騙到手。
之後馮永僞造假的房產證,化名“張喆”,搖身一變從租客變成房東。隨後以房東“張喆”的名義在網上發佈出租信息,並在看房時主動亮出假房產證,讓受害人信以爲真。
馮永利用這種方法,成功實施詐騙18起,目前查實6起,涉案金額至少5萬元。民警提醒市民,租房時應要求房東出示本人身份證、該房房產證,且兩證的信息應一致。還可以到物管方或公安機關對該房東及房屋的信息進行覈實,確定無誤後再交訂金,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