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筆者昨日從陽東縣公安消防大隊獲悉,該縣東城鎮東風四路一酒吧開業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營業,被依法責令停業並處3萬元罰款。
日前,陽東縣公安消防大隊消防監督員在檢查中發現,位於陽東縣東城鎮東風四路一酒吧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在充分調查取證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相關規定,消防部門決定給予該酒吧責令停業,並處以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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