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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10月23日消息:據《新聞晚報》報道,近日,長寧區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社區司法所公開開庭,妥善處理了一起涉及老年人居住權益的家庭糾紛案件,當事人李阿婆與孫女小莉達成調解協議。
李阿婆一直住在和孫女小莉一起分得的一套動遷公房內。2007年3月,李阿婆和小莉協商購買該公房產權,約定購房款先以李阿婆的工齡進行抵充,餘款由小莉出資。雙方口頭約定各佔50%產權,但最終產權證上兩者的比例卻變成了小莉佔95%,王阿婆佔5%。李阿婆認爲小莉欺騙了她,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買賣,但最終雙方妥協,小莉承諾奶奶住在該房屋直至“百年”,李阿婆撤回了起訴。
今年6月份,小莉在外地的父母,即李阿婆的兒子、兒媳打算按政策將戶口遷回上海。夫妻倆來到上海後徑直搬入李阿婆家中,不久,小莉也帶着女兒住了進來。王阿婆認爲房子不大,這麼多人住在一起不方便,不同意他們居住,一家人鬧起了矛盾。後來經居委會調解,李阿婆與兒子、兒媳達成和解:夫妻倆以及小莉母女搬出去居住,李阿婆則幫助兒子、兒媳報入戶口。但小莉仗着自己有95%的產權,硬是不同意。雙方衝突再起,李阿婆在爭吵中跌倒受傷住院治療。
出院後,李阿婆一紙訴狀將兒子、兒媳和小莉告到法院,要求他們搬離自己的住處。審判長章晨煜覺得案情雖不復雜,卻交織着法理與情理的衝突。從法理上講,根據物權法規定,小莉完全擁有居住在該房屋內的權利,李阿婆無權要求其搬出房屋;從情理上講,小莉和李阿婆關係不睦,且阿婆年逾八旬,小莉年輕力壯,如果放任小莉與李阿婆共同居住在同一屋檐下,對李阿婆的晚年生活質量明顯不利。
章晨煜決定從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出發,以調解爲重心。在確認李阿婆對房屋產權並無要求,對兒子、兒媳遷入戶口以及身後房屋產權全部歸小莉都沒意見後,法庭把工作重點放在小莉身上,先後兩次上門調解。從當初接納她“知青子女”回上海落戶,到在產權糾紛中撤回起訴,法庭緊緊抓住親情這根“主弦”,說服小莉暫時放棄自己的居住權利,讓奶奶安度晚年。
經過法庭的耐心勸解,近日,李阿婆與兒子、兒媳及孫女小莉達成調解協議:李阿婆承諾協助將兒子、兒媳戶口報入該房屋;小莉和父母及女兒自願搬離該房屋,並保證在李阿婆在世時不居住使用該房屋;該房屋的產權證、戶口簿由小莉保管,李阿婆需要可隨時向其索取。(文中當事人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