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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黃麗娜報道:《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違法行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明確了銷售者的首負責任(消費者使用購買的商品出現問題,銷售者應首先承擔賠償責任)、加大了對假冒僞劣商品的查處打擊力度、建立了社會信用體系……這一系列新措施如何保證執行到位?22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聯合省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舉行記者會,解讀“條例”併爲消費者維權支招。
公務員有包庇行爲將被查處
“爲什麼以前發現了假冒僞劣產品在市場橫行,但是最後很難查處下去並處理到人?因爲責任人不明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條例在制定時吸取了“三打兩建”工作的經驗,明確規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查處重點案件的第一責任人,並規定國家工作人員與製假售假人員相互勾結,或者包庇、縱容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違法活動的要依法查處。
即將出臺多個配套條例
省質監局局長任小鐵表示,各部門將加快修訂《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打擊製售假冒僞劣商品違法行爲工作責任制規定》及其配套的考覈辦法、評分標準;同時還將加快修訂《廣東省打假重點區域、重點市場、重點產品動態管理辦法》,對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違法活動情況嚴重而又屢禁不止的地區提出整治期限和要求,完善摘戴帽制度,努力消除區域性、行業性製假售假問題,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整治力度。
在日常監管上,任小鐵透露,由500人組成的食品和特種設備巡查員隊伍和由8000多人組成的食品、特種設備基層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將充分發揮監管的“前哨”作用,加強日常巡查;創新監督抽查方式,提高監督抽查針對性和有效性,及時向社會公佈相關監督抽查結果。
消費者維權關鍵是要票據
銷售者的首負責任,是條例的一個亮點。消費者在維權時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任小鐵表示,明確銷售者的首負責任極大地保護、強化了消費者的維權力度,但同時也對消費者的維權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就是要索票。在可能購買到假冒僞劣產品的地方,消費者必須要記得索要票據,發票、銷售小票等等,這樣在維權時才能證明銷售關係的存在,證明自己是受害者。”
當贈品、從網絡上購買到的商品出現疑似假冒僞劣產品的情況時,同樣需要消費者注意保存購買證據,省工商局副局長錢永成表示,網絡交易的支付信息、發貨信息、與商家在網絡上的交談、交易記錄都要注意保存;在被贈贈品時,也要在購買商品的票據上注意標明贈品情況。
生產者違法行爲向社會公佈
據介紹,條例在執行時,相關各部門還將建立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爲記錄和公開制度,將生產者的違法行爲記入監管檔案,並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開。王波表示,質監、工商、藥監等部門的誠信體系將聯網,在一個領域被查到有生產經營假冒僞劣產品的情況,會影響到以後進入其他領域的生產銷售;同時誠信體系也會上網並將影響企業日後的貸款、融資以及和其他企業的商業合作。
黃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