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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肝購買日期是18日,怎麼出廠日期是19日?”昨天,讀者周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第一食品商店買來“愛森冷鮮豬肝”,出廠日期反倒比購買日期晚一天,“豬肝到底是何時生產的?”昨天下午,記者趕到周先生家,他拿出一張購物小票和“愛森冷鮮豬肝”的包裝。小票顯示,10月18日下午3時41分,他在第一食品商店三鑫分店買來“愛森冷鮮豬肝”,價格14元左右。可再看“愛森冷鮮豬肝”的包裝,上面分明印着“生產日期20121018,出廠日期20121019”。“既然是10月19日出廠的,爲何18日下午就在店裏銷售了?這不是‘忽悠’我們消費者嗎?”周先生稱,起初自己也沒發現,後來把豬肝炒了吃,吃後感覺味道不對,這才從垃圾桶裏翻出豬肝包裝,發現這個“玄機”。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上海愛森肉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豬肝是18日生產的,當天下午就送到了第一食品商店三鑫分店。因爲他們囑咐店家,要把豬肝放到19日銷售,所以纔會標註出廠日期是“20121019”。那爲何要把出廠日期標成19日,而非生產日期的18日,愛森肉食品有限公司表示,“那是他們的慣例”。
對於這樣的答覆,第一食品商店三鑫分店表示,18日下午那天,因爲店裏的豬肝脫銷了,爲了補貨,才把原本要19日銷售的豬肝提前放進櫃檯。
據瞭解,“愛森冷鮮豬肝”保質期爲3天,而3天是從“出廠日期”算起的。消費者周先生表示,愛森肉食品有限公司把出廠日期標成19日,無形中變相延長了“保質期”。目前,愛森肉食品有限公司已向周先生表示歉意,雙方就賠償問題正在協商中。
本報記者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