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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身份、入境事務和多元文化部26日宣佈,加拿大正式實施一項新規定,防止部分人假借婚姻關係移民加拿大。
根據該部當天發佈的消息,這項新規定適用於與其擔保人的婚姻或法律同居關係在兩年及以下、雙方沒有共同子女、10月25日及以後遞交婚姻移民申請的新移民。
根據規定,通過婚姻移民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被擔保人與其擔保人的合法婚姻或同居關係,必須保持兩年,否則,其永久居民身份將被取消。在這兩年間,被擔保人在加拿大所應享受的權益將與其他永久居民相同,比如無需工作或學習許可即可在加工作或學習,以及享受同樣的健康、教育和社會福利等。
不過,新規定不適用於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被擔保人:如果有證據證明被擔保人受到擔保人的虐待(包括身體、性、精神或財務方面)或忽視(贊助人沒有爲其提供生活必備條件和物品);或者擔保人沒能保護被擔保人免受虐待或忽視;或者如果擔保人在兩年之內死亡而雙方合法關係仍舊存在。
>>背景
加拿大實施這一新規定,是因爲近年來利用婚姻欺詐手段獲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案件不斷增加。有些擔保人爲了換取經濟利益而與被擔保人假結婚,以使對方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有些擔保人則是受害人,對方在利用這種關係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很快與之分手。
另外,今年3月加拿大曾出臺政策,禁止那些通過與加拿大人結婚或合法同居而移民加拿大的人,在獲取加永久居民身份後5年之內,擔保其新的配偶移民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