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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網上幫辦楊暘即時播報獨生子女家庭孩子出生後,憑獨生子女證可按月領取獎勵金,可領取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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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歲止,那麼夫妻的獎勵金應找哪個單位如何領取呢?
“我家寶寶是獨生子,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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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出生。按天津市的獎勵辦法,我們每月應該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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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獎勵,但爲什麼我所在公司只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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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我愛人目前沒有工作,另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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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獎勵我應該找誰要呢?”
根據王女士的諮詢, 網上幫辦記者聯繫到天津市計生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回覆:“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雙方就業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城鎮居民無工作單位的,憑本人戶口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通知單》等,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如果市民還有關於獨生子女政策的疑問,可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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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