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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江北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倒是神情平淡,似乎迫不及待要結束這場婚姻,倒是女方的母親十分激動,提出了一項非常匪夷所思的要求。
小麗和小胡是在2010年3月經人介紹認識的,當時兩人都已經三十歲了,算得上剩男剩女的的規格。小麗和小胡倒還可以,雙方家長卻是急得不得了,因此不過匆匆交往兩個月後兩人的婚事便被定了下來。用小麗的話說是連人都沒怎麼看清過就莫名其妙嫁了,用小胡的話說是連手都沒牽過就莫名其妙娶了,只是在各自父母殷切擔憂之下無可奈何罷了。婚事的一切都是雙方老人打理,小麗和小胡都沒怎麼露過面。
只是一開始的匆促似乎埋下了不詳的種子。果然婚後問題就暴露了出來,兩人本來就不怎麼熟悉,就成了夫妻,摩擦也就接踵而至。於是在一次大吵之後,小麗就搬出了所謂的新家再也沒有回來過。而小胡倒是被逼着上門道歉過幾次,但也興趣缺缺,最後兩人索性各過各的,倒也相安無事。
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年,小胡和小麗覺得挺好,可雙方父母急得不得了,這結婚就跟沒結婚一樣,那還結什麼婚。小胡一想也對,就跟小麗商量着離婚,小麗本來對這場婚姻也沒什麼感覺,對離婚也就沒什麼意見。可小麗的媽媽卻爆了,她認爲自家女兒吃了大虧,嫁過一次人了身價就暴跌,將來哪還找得到好人家,因此死命攔着不同意。
最後小胡只得於今年10月初上訴法院要求離婚。因爲兩人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兩人也確實都同意離婚,並且也沒什麼財產糾紛,法官只得去做小麗媽媽的工作。小麗媽媽幾番鬧騰發現女兒女婿都不改其志,在法官的百般勸解之下也歇了心思,但卻提出一條讓法官哭笑不得的要求。她表示女兒小麗與小胡只是名義夫妻,根本沒有實質性的關係,她要求將這條寫進調解書,小麗將來也好找對象。
老太太一片愛女心切值得同情,可是這樣的條款自然不能寫入調解書,幸好小麗也幫着勸解,最終老太太只能頹然地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