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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岱嶽區兩位六旬老人經人介紹,認識不到一個月領證結婚。因生活習慣差距大,結婚一個月後離婚。
岱嶽區62歲的李先生,喪偶多年,想找個老伴一塊兒生活。兩個多月前,同村人給他介紹一位孤身的同齡人王女士。兩人見面後互生好感,很快定婚。一個月後兩人領結婚證住到了一起。
兩人在一起生活後,矛盾不斷。原來,王女士是外地人,生活習慣和李先生不一樣。李先生很愛乾淨,王女士卻不收拾衛生。兩人天天因此吵架,一個月後,男方向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要求與女方離婚。
在法庭主審法官的調解下,王女士同意與李先生離婚,李先生自願支付她2000元現金作爲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