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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間接選舉制。首先由各州選民投票選出本州選舉人(人數與本州國會議員人數相等),再由各州選舉人同時在各州首府投票選舉正、副總統。
選舉人團的優點是,第一保護小州的利益。“選舉人”制度符合一人一票、多數當選的民主原則,只不過不是以全國人數爲“單位”,而是以“州”爲選舉單位。這種制度迫使總統候選人不能只看重幾個大州,而是看重每一個州,在每一個州獲得多數選票。
第二,可以通過贏者通吃的方式,一次到位產生總統,而不會像其他國家那樣,第一輪總統選票沒過半,再進行第二輪選舉。
第三,選舉人團制度可以立即產生總統,而避免以全國人頭計算選票,清點到每一個村鎮的每一張選票,使總統長時間無法產生。
第四,不產生衆多小黨,使憲政制度比較穩定。
但是,目前美國投票選民不足四成。投票率低的原因是美國經常舉行選舉、投票不方便以及每一張個人選票不起多大作用。而且,通過選舉人團而不是選民票選出總統,也可能使投票人數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