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隨着今年以來濟南房地產市場新品上市增多且密集開盤,不少購房者觀望態度逐漸被恐慌所取代,雖然限購限貸政策執行近兩年,但仍有不少“糊塗”購房者跟風選房,忙乎半天直到進入交房款階段才明白自己中了“限購”的槍,既浪費了感情又丟掉了辛苦選來的房子和不菲的購房定金。
王先生10月份在奧體附近交1萬元認購併選中了一套140多平米的房子,雖然濟南市房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購房家庭住房情況證明》中他名下沒有住房,他覺得首付30%就可以了,並準備辦理貸款,而貸款合作方建設銀行在查詢徵信記錄時發現他之前貸款買過房,按照限購政策,他只能按照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也就是要首付60%,要交近90萬的首付款,大大超出了他的支付能力,無奈只能退房。而按照與開發商的約定,選房時的認籌金轉成的定金人家是不給退的,最終落得房財兩空。據瞭解,像他這種情況的購房者在不少新開樓盤都或多或少的存在。
東部一家樓盤的營銷負責人說,現在新盤開盤營造的熱烈場景容易讓人們爭“搶”,直到銷售員催促已搶到房的客戶交首付款,籤購房協議的時候,纔出現貸款方面的種種問題。他說,9月份他們項目開的盤,現在因限購或貸款原因退房的有10多個,但目前他們嚴格按照合同來辦理,所交的兩萬定金不再給予退還。在西部藍石大溪地項目,營銷總監於健說,爲防止買賣雙方付出不必要的精力,他們一般要對購房者提前“驗資”,待客戶確定有買房資格及款項承受能力後,才進行下一步的購房洽談事宜。漢峪片區中鐵逸都國際近期欲推出140和170平米左右的大戶型房源,置業顧問李娜介紹道,對於改善型的購買客戶,他們也會着重在購房資格方面給予客戶提醒,以免爲後續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據瞭解,對於退房或退定金的情況,不同的樓盤也有着不同的處理方式,有的樓盤礙於人情,一般會給予辦理退款,而一些內部要求比較嚴格的樓盤,則會按照合同辦理。德意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懷勇分析說,由於貸款政策的變化,如濟南剛實行的公積金貸款新規,導致的購房者首付提高等原因而無法履行合同,且無法經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購房者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購房訂金。但在限購政策早已經出臺後,由於購房者的疏忽而導致的合同不能履行,耽誤了商品房的銷售時機,開發商沒收定金也是合情合理的。
(樓市記者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