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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虞宙
85後小主婦小李平時有丟三落四的毛病,連戒指也丟失過三四回。2011年農歷年的小年夜,為了置辦年貨,小李開著車帶著母親和妹妹上街購物。下午1點左右,車子開到了一家鄉鎮超市門口,小李將手上的兩枚戒指摘下來放到腿上准備涂護手霜,可粗心大意的她卻忘了將戒指再套回手上,一枚鑽石婚戒和一枚彩金戒指就這樣掉到了地上。等到晚上5點多小李再次回到原地尋找時,兩枚戒指早已不翼而飛。
幸好路邊的治安探頭拍到了撿拾人的相貌。經過熟人辨認,小李得知撿到戒指的兩對夫妻在自己遠方親戚的村子裡。為了顧及面子,小李並未選擇直接報警,而是通過親戚向這兩對夫妻索要戒指。可讓小李沒想到的是,兩對夫妻以戒指經向多人詢問為『假貨』為由,稱已將其丟棄,無法返還。小李夫婦親自上門討要也未果,只得選擇了報警。在警方調解不成後,今年6月,小李將王某夫婦和關某夫婦分別告上了法庭,分別要求他們返還價值1.1萬餘元的鑽石戒指一枚以及價值800多元的彩金戒指一枚,或賠償等額現金。
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被告王某夫婦賠償小李4500元。王某夫婦未上訴。另一起案件由於標的額較小,小李向法庭提出了撤訴。
-以案釋法拾得他人財物應妥善保管
物權法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法院認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得人在以實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本案中,王某夫妻在拾得遺失物後,既未能妥善保管並返還遺失人,亦未能依法將拾得物送交公安等部門,而是在詢問了幾個無鑒定能力的親戚朋友後,自以為所拾戒指是假貨就予以丟棄,導致了該遺失物的滅失。王某夫妻對該遺失物的滅失存在重大過失的主觀過錯,依法應承擔適當民事責任。而原告方小李作為所有權人,未能妥善保管自己所有的財物,也存在重大過失的主觀過錯,對該財物的滅失所造成的損失也理應自負一定責任。
對於為何判決王某夫妻一方承擔較少賠償責任的問題,承辦法官解釋稱,在該案件中,由於原告方疏忽大意造成了自己財物的遺失,且在財物遺失後沒有選擇立即報警,而是輕信私力救濟可以尋回失物,導致了尋找時間的延誤,原告方的過錯應大於被告方的過錯,故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同時提醒廣大群眾,平時對自己的貴重物品要細心照看,在遺失財物後要及時報警,以免耽誤尋回時間,承擔不必要的損失;撿拾者在拾得物品時應依法送交公安等部門,或妥善保管並尋找遺失人,不應擅自將拾得物隨意丟棄,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