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林亮帶領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委、部分委員、人大代表,到漳平法院旁聽案件審理,瞭解人民陪審員發揮作用的情況,並對人民陪審員在庭審中存在的不足“把脈支招”。這是漳平市人大關注“無袍法官”隊伍建設的一個縮影。
目前,漳平法院共有人民陪審員38名。去年以來,他們積極參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庭審712件,參審率達90.2%,民商事案件調撤率87.69%。“無袍法官”隊伍的優勢越來越凸顯。
把好關口篩選出精英陪審員
在選拔任命人民陪審員時,漳平市人大常委會嚴格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認真把好“三個關口”,即推薦關、素質關和程序關,確保篩選出的人民陪審員精英化。
2009年以來,漳平市人大常委會先後於漳平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第十四次會議、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三十六次會議作出決定,依法先後任命了陳明等38名人民陪審員。
新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年輕、文化程度高、社會經驗豐富、具有較高的法律常識;市、鄉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婦女均佔一定比例。與過去相比,不論是年齡結構,還是文化程度,都有較大幅度的改善,爲人民陪審員隊伍正規化建設,注入了新鮮血液,增添了新的活力。
漳平號稱“大陸阿里山”,已成爲海西對臺交流合作的重要品牌之一,前來投資的臺商人數從2007年的70多名增加到目前的500多名,臺商司法服務需求也隨之日益增長。
爲了更好地促進兩岸交流合作,2011年7月28日,漳平市人大常委會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任命了李志鴻、陳添洲2名臺胞擔任人民陪審員。
2名臺胞人民陪審員長期在漳平投資,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且熟悉兩岸政策法規和風土人情。他們參與到涉臺案件的審理、調解,能與專業審判人員優勢互補,有助於涉臺糾紛案件公平、公正地審理,及時化解涉臺糾紛,維護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區的平安與穩定。
建言獻策助推陪審制度完善
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履職情況的工作報告,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將人民陪審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的建議。
爲此,2008年以來,漳平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實施辦法》、《人民陪審員考覈制度》等規定,實現陪審員管理的制度化。
2010年11月,爲進一步提高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的效果,法院將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的時間和過程由過去單純的案件審理中延伸到訴前至審結,真正做到將陪審員調解工作貫穿於審判全過程。
同時,注重將案件類型與人民陪審員的職業、特長相結合,提高調解的效果。如涉及婚姻家庭、贍養、鄰里糾紛等民事案件,選擇來自基層、在當地有威望的陪審員參加;對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安排身份爲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對專業性強的案件,邀請具備相關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做到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優勢互補。
2011年12月,該院還出臺了《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日常管理的規定》。規定從四個方面進行規範:採取隨機抽取方式決定參審的人民陪審員,確保每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的均衡度;立案時書面告知原告有權申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至少應在開庭前一天安排人民陪審員閱卷;建立陪審員參審案件臺賬,作爲年終評選優秀人民陪審員的依據。
深入調研助力“無袍法官”成長
漳平市人大常委會多次深入法院開展關於人民陪審員制度實施情況的調研,並多次組織人大代表深入庭審現場、業務庭室、陪審員所在單位和部分當事人所在鄉村,通過觀摩庭審、查閱卷宗、調查走訪和座談了解,掌握陪審員的思想狀況、履職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爲“無袍法官”們排憂解難、提供陽光雨露助他們“成長”。
在人大的重視和關愛下,“無袍法官”們的陪審熱情高漲,充分發揮了司法監督員、案件調解員、法律宣傳員的獨特作用。
人民陪審員陳永全具有20多年人民調解的豐富經驗,是個調解能手,一起雙方鬧了兩年的店面租賃合同糾紛經他調解,一個半小時就輕鬆化解了。今年以來,他共幫助法官化解矛盾糾紛145起。
村民陳某在爲臺農蘇某的茶山鋤草時,不幸被雷劈死,陳某的家屬情緒甚是激動。臺胞陪審員李志鴻與臺商維權合議庭法官陳大清及時介入,經過多次思想疏導,最終使陳某家屬情緒緩和下來,與臺農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據悉,今年以來,臺胞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處涉臺農糾紛10件,共同爲臺農企業預防和化解法律風險“指點迷津”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