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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周蕊陳愛平
阿里巴巴集團日前稱,天貓“11·11”購物狂歡節當天,天貓和淘寶通過支付寶完成的總銷售額達到191億元,是去年的3倍多,其中天貓完成132億元,淘寶完成59億元。從給支付寶充值、到購買商品、到支付,可謂“環環皆可能出錯”。
網購的盛宴背後,是一地雞毛。購物體驗不佳,或許還可以歸罪於流量,當季產品“臨陣下架”,過季產品頂着上;特價商品“躲貓貓”,零點瞬間“秒殺”,回頭又“起死回生”;節前提高原價,做到“一個月內最便宜”,但實際支付價格卻高於之前的“活動價”,這“三宗罪”卻讓消費者如鯁在喉。
專家指出,網購大促的成功很多時候是利用了消費者的期望,而消費者“逢促必買”的心態也往往給不法商家帶來鑽空子的機會。復旦大學教授顧曉鳴指出,一方面,消費者長期懷疑價格的合理性,突然看到促銷更容易衝動;另一方面,就像平時逛超市一樣,容易買一些並不是那麼需要但是有促銷的商品。
中消協公告顯示,根據各級消協組織統計彙總,2012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56713件。其中,互聯網類投訴9110件,投訴量排名居第七位。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並不完善,大部分網店在品牌、信譽方面建設不足,市場競爭仍然圍繞價格進行。”上海財經大學物流管理系主任謝家平說,“消費者往往看重的是價格低廉這一網購優勢。”
專家同時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避免不誠信企業利用消費旺季鑽空子,通過優勝劣汰,促進電子商務平臺和網店的良性競爭,引導業態從粗放的“低價競爭”轉向“質優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