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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濱海新區出臺《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濱海新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產業結構調整、環境保護和建立環境保護長效管理機制三方面,切實加強濱海新區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提高生態濱海建設水平。
加強土壤污染綜合防治
根據該《意見》,新區將按照“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原則,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綜合防治。建立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和修復制度,在對污染企業搬遷後的廠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時,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或個人開展污染土壤風險評估,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別是改爲居住用地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風險。與此同時,加強對污灌區、基本農田、主要農產品產地等區域的土壤污染監測和修復示範。加強影響土壤環境的重點污染源監管,重點防範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污染。
對此,濱海新區環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土壤污染綜合防治的提出是《意見》的一大亮點,今後,新區將在預防、控制土壤污染的基礎上加強土壤修復技術。在化工企業、重金屬企業等污染企業搬遷後,必須由第三方對於土壤成分、危害度、潛在風險進行全面評估,並進行修復和治理。
化學品環境管理方面,將把環境風險評估作爲危險化學品項目評估的重要內容,提高化學品生產的環境准入條件和建設標準。依法淘汰高毒、難降解、高環境危害的化學品,限制生產和使用高環境風險化學品。建立化學品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和全過程行政問責制。
公衆廣泛參與環境保護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更加重視公衆參與對環境保護的影響。提出強化公衆參與,建立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
根據《意見》,新區將擴大公民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和情況通報制度。定期發佈環境空氣質量、城市噪聲等環境信息和環境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時發佈污染事故信息,爲公衆參與創造條件。
同時,實行環境保護有獎舉報、參與表彰制度和羣衆聽證評價制度。對羣衆舉報的污染物超標排放、機動車尾氣污染、環境污染事故等違法行爲,經查實將給予一定獎勵。每年對參與環境保護社會監督、綠色創建等活動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按照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公衆參與暫行辦法》,對涉及公衆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應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社會公示等形式,聽取公衆意見。
新區還將實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和環保誠信制度。對重點排污企業,每年發佈企業守法行爲公告和企業排污、能耗水耗基本信息,每年公佈排污企業環境保護誠信等級名單,強化社會監督和引導企業自律。記者韓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