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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曾經有人說過,80後是隻會索取不會付出的一代,但一名80後民警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解讀着“人民警察愛人民”的深刻內涵,有力地駁斥了這種觀點。從警七年來,他心繫百姓,情暖民生,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500餘起,滿意率達到100%,是轄區百姓心目中的能人、好人和親人。
七年前,剛剛大學畢業的張揚被分配到公安西青分局西營門派出所,成爲一名基層民警。由於天生長了一張娃娃臉,轄區內的羣衆一看到張揚,就忍不住直嘀咕:“怎麼來了個娃娃警察?”如今,七年過去了,遇到疑難問題棘手問題,老百姓都指名道姓地找張揚解決,他們說:小張辦事公道,處處爲我們着想,真心實意幫我們解決問題,他說的話我們信服。
從初出茅廬的青澀小夥到成熟穩重的治安警長,張揚用一個個感人至深的真實故事,詮釋了他對人民警察這個職業的摯愛,也贏得了轄區羣衆的充分信任和廣泛讚譽。
“羣衆信服一個民警,不在於他說了什麼,關鍵是看他做了什麼。”
長期以來,在羣衆中存在這樣一個習慣,就是出現矛盾糾紛,當事人第一時間都是託關係找熟人,你找,我也找,不少羣衆對民警處置的公正性頗有疑慮。每每遇到這種情況,張揚總能抓住問題的結症,緩解當事人情緒,然後想方設法在矛盾雙方,找到一個契合點,最終圓滿化解矛盾。
2011年3月中旬,西營門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家企業經理劉某的報警,稱自己遭到他人辱罵、毆打。接報後,張揚和同事迅速趕到現場。看見張揚後,劉某像見到了親人一般,急忙說:“張警官,我好心請他們吃飯,他們還打我,你一定要嚴懲他們,否則沒完!”旁邊一名男子見劉某與張揚認識,立即有了對立情緒:“你們原來認識,這事得換民警處理,否則我們就報警投訴!”張揚冷靜地制止了他的吵鬧行爲,誠懇地說:“無論對方是誰,都不會左右我們的決定。我們處理問題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如果您對我們的處理結果有疑義,我們歡迎批評指正”。
入情入理的話一下子安撫住了這名男子的情緒。原來,當天中午,劉某與合作伙伴李某、崔某一起共進午餐,就餐過程中三人商討了一些業務上的問題,由於雙方意見不和發生爭執,最終不歡而散。下午,李某和崔某借酒醉再次來到劉某的公司,對劉某進行辱罵、毆打。
掌握基本情況後,張揚迅速開展工作,調取當天事發錄像,固定了有力證據。經過深入分析,張揚覺得,雙方是業務上的合作伙伴,且平時私人關係較好,此案情節比較輕微,如果直接處理,雙方都是老闆,心高氣傲,處理結果勢必影響雙方私人關係、合作關係,還有可能因關係惡化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張揚本着弱化矛盾的工作理念,從尋求雙方共同利益點入手,制定了細緻的調解方案。經過一次又一次的約見溝通,擺事實,講道理,雙方當事人的態度由強硬逐漸趨緩,最終相互取得諒解,消除隔閡,再次回到合作中來。
事情解決後,李某專門找到張揚,十分愧疚地說:“張警官,對不起,我當初誤會了您。沒有您,我們就不會再次合作,我們從心底感謝您。”
這樣的調解,只是張揚日常工作中的一個縮影。七年來,經張揚解決的矛盾糾紛很多,處理結果總是皆大歡喜,羣衆滿意,領導認可,大家都說張揚有一套辦法。其實羣衆工作千變萬化,哪裏有什麼竅門捷徑,張揚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解決矛盾糾紛,心不能偏,不能自作聰明,要讓羣衆通過我們的執法活動,既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公正,又感受到公安機關的關心、溫暖。這決不是一句套話、場面話。公道自在人心”。
一次,飯店老闆馬某因爲工作上的事情,與服務員胡某發生爭吵,兩人越吵越兇,馬某叫來一些社會上的閒散人員,將胡某打傷。來到派出所後,這名老闆的氣焰囂張依舊,聲稱出去以後,還要再次教訓胡某。張揚通過馬某的言談舉止確定了他的脾氣秉性,立刻走上前,對馬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向他宣講了相關法律。這時,馬某雖然沒有了最初的囂張氣焰,但還是有些不在乎。當張揚給馬某做筆錄時,馬某慢慢站了起來,從口袋裏掏出一厚沓人民幣放在他的面前,滿臉堆笑地說:“小兄弟,你看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咱私下解決算了。你們挺辛苦,這點錢,算我的心意,您看能不能高擡貴手。”
面對這個認定“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馬某,張揚義正辭嚴:“你是有錢,可你觸犯了法律。如果我今天收下了你的錢,就是對法律的褻瀆,對另一名當事人的不公,也是對我這身警服的侮辱”。接着,張揚再次耐心地給馬某講解違法事實,適用地法律條款以及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直說的馬某心悅誠服,最後心甘情願地接受了張揚的處理。
七年來,張揚憑藉着一顆爲民服務真心,成功處置類似糾紛多起。現在儼然已成了這方面的專家。凡有這類事件,一般都會派他去處置。說到祕訣,張揚靦腆地說:“我哪有什麼絕招,我只是把自己當成他們當中的一員,與他們感同身受,然後用心去做。無論事大事小,無論結果如何,他們都會看在眼裏,記在心上”。
“把羣衆當成自己的親人來愛,把羣衆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來辦,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好問題。”
在領導和同事們的眼裏,張揚經過多年的歷練,在一次又一次調處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無論面對什麼樣的警情,在處理矛盾糾紛的現場,他總能很快掌控局勢,妥善應對,果斷處置。
2010年7月初,一個10歲的小男孩在過一條小馬路時,由於電線杆的鋼絲繩漏電,被電擊致死。張揚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同時,以最快的速度查清了這根電線杆的產權隸屬單位。此時,小男孩的父親王某悲憤交加,情緒失控,陸續趕到的親屬幾次撲向在單位負責人撕打。張揚立刻與同事分頭勸慰疏導,及時控制住王某等人的情緒。張揚抱着王某勸解道:“孩子已經沒了,這麼熱的天,咱不能讓孩子在太陽下曬着。咱先解決好孩子的存放問題。其他的事,咱們慢慢來”。這句話讓王某瞬時泣不成聲。經過協商,孩子的屍體被暫時存放在醫院的太平間。事發後第二天,張揚將王某和該負責人約到派出所就賠償問題展開協商,王某提出一次性賠償65萬元的要求,被對方當場拒絕,不歡而散。
在隨後的幾天裏,張揚每天都要組織雙方一起協商,因賠償金額差距太大,始終無法達成一致。王某漸漸失去耐性,多次帶人到該單位辦公區施壓。這期間,張揚放棄公休,早出晚歸,忙前忙後,積極與雙方溝通,尋求突破口。張揚又一次找到了王某,誠懇地說:“我就叫您一聲叔叔吧,出事後,我是第一個到現場的,雖然弟弟走的匆忙,但並沒有受罪。誰也不願意攤上這樣的事。既然事情發生了,我們就要堅強面對,就算賠償金要的再多,也不能換回弟弟的命。眼下的當務之急,就是要讓弟弟入土爲安。我今天認了您這個叔,您就是我的親人,如果今後有困難,我一定盡全力幫助您。”
感人至深的話說地王某聲淚俱下,接着張揚又就提出的賠償金額一一進行分析,尋找依據,告訴王某隻有合理合法的索賠,才能達到目的。在張揚的不懈努力下,王某終於同意降低賠償標準。張揚又馬不停蹄對該單位負責人做了大量說服工作,雙方最終達成賠償協議。事後,雙方都對張揚的工作表示非常滿意。
問渠那得清如許?爲有源頭活水來。張揚盡心盡力爲羣衆說話、辦事,從而贏得了百姓的理解和信任,並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時至今日,張揚已調解矛盾糾紛1500餘起。雖然每一次調解,都要付出極大的努力、艱辛,但從未被投訴,滿意率達到100%,這對張揚來講,已是最幸福的享受。他說:我只想讓身邊的羣衆實實在在的感受到,爲他們排憂解難,守護一方安寧的不僅僅是人民警察,還是他們的朋友、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