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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首都華沙的一家地區法院最近作出了一項離奇的判決,一名男子由於偷用價值僅爲0.7茲羅提,約合1.4元人民幣的公共用電被處以3個月有期徒刑。
一切都起源於去年10月,當時這名男子剛剛出獄。在他坐監期間,家裏的供電被切斷,因此他出獄後從樓道里拉了一根電線到自己家裏,以解決用電問題。也正是由於這一舉動,這名男子被認定盜竊公共用電,而用電金額最初被確定爲10茲羅提,約合20元人民幣。男子雖然沒有認罪,但是卻支付了這筆費用。本以爲一切都已結束,但是法院卻突然發難。法官就此事傳喚了證人,並進行了多達6次的法庭聆訊。最終,法院確定被盜用公共用電的價值僅爲0.7茲羅提,相當於1.4塊錢人民幣,但是這名男子卻除了要支付損失之外還被法庭判處3個月監禁。更嚴重的是,因該男子此前已經由於盜竊罪而進過監獄,所以這一次不能獲得緩刑。
對於法庭判決,這名男子的辯護律師表示,這簡直太讓人震驚了。律師說,讓他驚訝的不僅是法庭與檢察官對於整個案件的判決,而且還有他們浪費國家財產的做法。因爲,雖然盜竊用電的價值僅爲0.7茲羅提,但是整個案件的調查、審理卻足足花費了2000茲羅提,約合4000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