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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確保完成新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目標,近日,新區制定出臺《天津市濱海新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覈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爲“《方案》”)。增減平衡是該《方案》的核心內容,按照《方案》,各管委會將分別制定本地區主要污染物年度總量減排計劃,通過減排計劃,消化平衡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據瞭解,主要污染物是指“十二五”期間國家實施總量控制的四項污染物,包括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對各管委會的評價考覈將主要針對各區域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控制情況,包括總量控制、等量置換及對建設項目實行新老掛鉤、增減平衡等保障措施的落實以及減排措施落實情況。“《方案》最爲核心的一點是增減平衡,各管委會區域內有新增主要污染物項目,必須有減排項目作爲支撐。評價考覈減排量將以環保部和市環保局覈定的減排量爲準,未落實增減平衡的,將被評爲未完成等級。”新區環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評價考覈將依據實際量化得分情況進行覈定,分爲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個等級。評價結果爲未完成等級的,由區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有關單位領導幹部不得參加年度各類評獎或授予榮譽稱號。同時,有關單位應該在結果公佈後一個月內向區政府作出書面報告,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並將整改措施報告抄送區減排評價考覈組;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由監察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於考覈結果爲未完成等級的管委會及有關企業,如果到期不能完成限期整改任務或整改不到位的,暫停該地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除此之外,《方案》還對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明確分工。區環保局、區發改委、區經信委、區公安交警部門、區農業局等部門將在其各自職責範圍內,保障減排工作。對此,該負責人介紹,減排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區建交局負責推進現有燃煤供熱鍋爐熱電聯產替代或改燃,落實《清水工程》和再生水回用工程目標,加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區公安交警部門將配合市相關職能部門,2014年底前,將完成淘汰或治理黃標車任務等等。記者韓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