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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苗娜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自12月3日起,職工辦理全部公積金提取業務只需提供規定資料原件,無需再提供各類複印件。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提供的資料原件,利用高清拍攝儀拍攝留存電子影像資料,不再留存各類資料的複印件。
據介紹,天津職工辦理如購房提取、還貸提取、租房提取、退休提取、賬戶餘額衝還貸款、個人申請辦理龍卡、更改初始密碼和賬戶密碼掛失等公積金業務,不再需要提前準備身份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產權證等資料複印件,也不會再出現因爲複印件不全導致職工往返補件的情況。
此舉可以提高職工的辦事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市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中也無需再對資料原件和複印件的一致性進行審覈,進一步縮短櫃檯等候時間。
此外,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補充公積金、按月住房補貼三類業務的繳存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按月繳存、轉移、封存、個人補繳業務也只需提供各類證件的原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