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這兩天,一個“蒼南縣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借護送之名變相旅遊”的帖子在微博、論壇上很火。昨天晚上,蒼南縣民政局稱救助站人員護送任務完成之後,有順道自行組織觀光的情況,但未查出公費旅遊情況,而蒼南縣紀委表示將跟進調查。
帖子最早發在蒼南當地的“龍港論壇”上,稱蒼南縣救助管理站是民政局下屬單位,2003年成立以來,長期存在借護送流浪人員爲名公費旅遊。帖子羅列了4次護送流浪者期間旅遊的事。如“2011年6月16日救助管理站站長、副站長等人,租用本田奧德賽轎車護送江西撫州籍流浪人員付慶衛還鄉,在護送中跑到了距離撫州300多公里的廬山風景區旅遊兩天。”帖子後面還羅列了一些人員在景區的合影照片。
昨日上午,記者致電蒼南縣民政局,該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吳家悻告訴記者,救助站人員是護送流浪者期間還是其他時間旅遊,是公費旅遊還是他們自己花錢旅遊,有待進一步調查,“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救助站的人員沒有向民政局報告過旅遊的事情”。
昨天晚上7時許,蒼南縣民政局調查組向記者發來一份通報,公佈調查結果:1.縣救助管理站在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期間,5次執行護送流浪精神病人和流浪兒童人員的任務。2.縣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在該5次任務完成之後,曾利用歸途機會順道自行組織觀光。3.經局調查組對這5次出差經費逐一進行覈查,不存在用公款旅遊的問題。
昨天晚上,蒼南縣紀委常委曾雲寬向記者表示,該縣紀委高度關注此事,並將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