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網上幫辦任亞如即時播報張先生是瑞斯奇柯特爾(天津)冷卻系統有限公司的離職員工,據他反映,離職時與公司有勞動糾紛,武清區勞動局已經仲裁裁決,但是公司遲遲不肯執行仲裁決定。
張先生告訴記者:“我與公司的勞動糾紛已經開庭審理完,於2012年11月26日進行了裁決。裁決內容是,裁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給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十五日內爲申請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可是公司至今仍未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也以種種理由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張先生說:“單位遲遲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新單位也一直在要,現在我無法辦理入職,真的非常着急。”
12月5日,記者聯繫到瑞斯奇柯特爾負責人李先生,李先生迴應:“我們聽勞動局的工作人員說張先生還要上訴,所以一直等待,沒有打款。只要張先生不再上訴,和我們公司不再有任何糾紛,我們會立即打款給他。”
關於遲遲未開解決勞動合同證明的問題,李先生表示很納悶,李先生說:“我們難道沒有給他開嗎?如果沒有開,他可以直接找我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