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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鄧翔)記者從深圳市福田區獲悉,該區年初擬定的1億元扶持、宣傳文化體育發展專項基金,昨起開始接受申報。據悉,專項資金的首年啓動資金爲1億元,今後將根據使用情況和政府財政收入增幅持續投入。
據瞭解,該專項資金於今年年初設立,當時在深圳市各區中數量最大,其目的是進一步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文化活動,提升福田文化的內涵和形式。福福田區文體局長鬍星宏介紹,1億元中有一部分將用於公共文化產品;一部分用來培養專業優秀人才,並對其進行補貼,甚至可以對一些業餘的作家、詩人每年安排一定資金供他們創作,爲他們的詩集出版、小說出版做出貢獻等。
此次專項資金的資助對象爲各合法註冊的文化體育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申請社區型公益文體活動資助的單位,須是在福田註冊的單位、社會組織且活動必須在福田舉辦;申請文藝精品創作資助及文藝精品、體育建設成果獎勵的,應是在福田區註冊的文化企業、社會組織或居住於福田的個人。申請社區型公益文體活動資助的單位,須是在福田註冊的單位、社會組織且活動必須在福田舉辦;申請文藝精品創作資助及文藝精品、體育建設成果獎勵的,應是在福田區註冊的文化企業、社會組織或居住於福田的個人。
對於不是在福田註冊的文化企業、社會組織和在福田定居的個人,其作品必須是受福田區委、區政府(含相關單位)選送,代表福田區參賽的作品方可申報。
資助標準方面,福田區委、區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作爲主辦單位的重大公益文體活動,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總預算50%以上,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經費資助;其他部門主辦的大型公共文體項目,可給予覈減其他收入後預算經費50%以上,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
社區羣衆公益文體活動,視活動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區文藝精品體育建設成果獎勵,根據《福田區宣傳文體成果獎勵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資助標註,根據實際情況在需要時進行調整。
據悉,此次專項資金資助,所有中標項目需進行績效評估,評估項目包括項目實施情況、經費使用情況、項目預期效益實現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