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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交通肇事案頻繁發生,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駕駛人車速過快,近日,包河法院審理了一起摩托車撞人致死的案件。
2012年7月5日21時許,戴某某無證駕駛無牌號二輪摩托車,沿蓮花路由南向北行駛時,撞到由東向西橫過機動車道的李某某,致其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2012年8月28日,戴某某至合肥市公安局交警經濟開發區大隊投案。
因戴某某系未成年人,其辯護人認爲其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建議從輕處罰。
包河法院依法對戴某某從輕處罰並適用了緩刑。“目前法院審理的交通肇事中,90%以上的交通肇事案均因爲駕駛速度過快。”法官介紹說。
(程婷本報記者楊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