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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針對天津靜海縣部分鄉村露天集日市場自發形成、無主辦單位、經營者流動性強、人員構成複雜、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等情況,工商靜海分局依託縣食品安全三級監管網絡,從完善農村集日市場監管責任鏈入手,全面落實農村集日市場主辦單位責任。截至目前,縣域34個經營食品的農村集日市場已全部明確了市場主辦單位,並向當地政府和工商部門遞交了《市場主辦單位食品安全承諾書》。
爲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分局突出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加強組織推動,召開全體所長會議,部署農村集日市場摸底及監管工作,並組織各工商所對轄區內農村集日市場展開摸底調查,詳細瞭解市場經營場所、主辦方等基本情況,要求各工商所及時將摸底情況向所屬轄區鄉鎮政府主要領導彙報,爲明確市場歸屬地奠定基礎。二是依託當地政府,召集有關村街居(村)委會,本着“守土有責”原則,明確集日市場存在於哪個村街,哪個村街就是市場主辦單位,負有市場管理責任。同時,組織市場主辦單位、場內經營者分別簽訂了《市場主辦單位食品安全承諾書》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經營承諾書》。三是及時跟進指導,對市場主辦單位、市場開辦者及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開展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對建立經營主體監管檔案、落實場內食品經營戶索證索票制度等進行了行政指導。(通訊員胡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