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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丁國鋒通訊員葛東昇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自2011年1月組建檢務督察隊以來,共組織督察32次,指出檢察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問題180餘處,對違規違紀人員分別作出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6種方式問責。
據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劍浩介紹,該院還積極拓展外部督察渠道,聘任並邀請檢風檢紀監督員、特約檢察員、代表委員座談,幫助查找隊伍和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家庭、社區助廉活動,制訂幹警與居住地社區服務監督公約;聘請社區幹部、退休老黨員擔任兼職監督員,形成了單位、部門、家庭、社區“四位一體”的監督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