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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老夫妻悉心照料『植物人』女兒,客廳牆上還掛著女兒女婿的婚紗照 見習記者陳夢澤攝
本報記者徐軼汝本周三,普陀區法院對一起房屋所有權確認糾紛案進行了宣判,駁回原告杜芬的訴訟請求。然而,這起看似普通的房屋產權糾紛案背後,卻有著一個令人唏噓的家庭故事。
2008年11月14日,當時28歲的王英在嘉定區一家醫院生下兒子後,突然陷入昏迷,至今仍是植物人狀態。4年之後,33歲的丈夫張岩決心與王英離婚。
離婚的前提是要分割夫妻財產。由於母子媳3人共同擁有普陀區祁連山南路上的一套房子,為明確3人在這套房產上各自擁有的份額,婆婆杜芬提起了訴訟。案件的兩名被告,是兒子張岩和兒媳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