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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攝影師奧馬爾·阿巴西
12月4日,《紐約郵報》頭版,圖片下方有一個醒目大標題:沒救了。
58歲的韓裔男子韓基石怎麼也想不到,地鐵站內的一次爭執會令他墜落站臺,最終喪命;他更想不到的是,就在列車在身後轟隆而來,他奮力向上攀爬時,有人會把這一切拍下來;然而,最讓他想不到的是,他這張絕望中掙扎的照片,被放上了《紐約郵報》的頭版,並配文字“這個人被推下站臺,就快死了”,同時給出醒目大標題:沒救了。報紙發行後,在美國引發了有關媒體倫理的廣泛討論。
“沒救了”
報紙頭版報道遭“炮轟”
遇害人名爲韓基石,58歲,12月3日中午在紐約時報廣場附近49街地鐵站與另一名男子爆發口角,被推下站臺。他試圖爬回站臺,沒有成功,遭進站列車撞死。
自由攝影師奧馬爾·阿巴西拍下韓基石爬站臺的場景。《紐約郵報》4日在頭版刊登一張大幅照片,顯示韓基石左胳膊放在齊胸高的站臺上,側轉身體,面向一輛駛近的列車。圖片說明寫道:這個人被推下站臺,就快死了。圖片下方一個醒目大標題:沒救了。
公衆對攝影師和《紐約郵報》發起“炮轟”。一名讀者在《紐約郵報》網站留言:“有時間拍照,爲什麼不救他?拍了幾張?3張還是4張?沒有一個人幫他,沒有。”另一名讀者寫道:“紐約沒有幾個真正的男人,大家都是綿羊。”甚至有人認爲,阿巴西“應該被逮捕”。很多網友則在推特上對《紐約郵報》刊登這則消息的方式感到極度不滿,斥其“卑鄙可恥”、“都是垃圾”,呼籲抵制這家報紙。
導火索
酒後“多管閒事”起爭執
紐約警方發言人保羅·布朗4日說,警方拘留並訊問一名體貌特徵符合監控錄像畫面的嫌疑人,尚未提出指控。一些目擊者告訴警方,嫌疑人自言自語,繼而接近韓基石。兩人發生爭吵,後者遭推下站臺。《紐約郵報》援引多名警察的話報道,嫌疑人名爲尼姆·戴維斯,30歲。警方猜測嫌疑人是街頭小販或乞丐。
一名警察援引目擊者的話說,肇事男性在站臺上騷擾和咒罵其他乘客,韓基石走過去,試圖讓他冷靜,雙方爆發爭執。“那名男子情緒激動,開始叫喊、咒罵,喊道:你不認識我,不知道我是誰。”車站廣播提醒乘客列車進站時,男子抓住韓基石,“直接把他扔到鐵軌上”。紐約市長邁克爾·布隆伯格4日說,這起事件看似關聯“精神問題”。
目擊者
他掙扎45秒人們卻跑上樓
這起慘劇的發生在美國社會引起了激烈爭論。人們通過臉譜網、推特等各種渠道表達質疑:當時在場的十多名乘客都目睹了事件的全過程,爲什麼沒有一人向受害者施以援手?《紐約時報》政治記者尼克·孔費索雷甚至將韓基石稱爲“我們時代的凱蒂·珍諾維絲”。
1964年,住在紐約皇后區的凱蒂·珍諾維絲小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歹徒當街刺殺身亡。當時有38位鄰居從窗戶親眼看到她被歹徒追逐長達半個多小時的過程,但是沒有一位目擊者在珍諾維絲呼救後出來干預,也只是在歹徒離去後纔有人報警。珍諾維絲身亡後,許多人深切自責。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來自新澤西州的37歲男子帕特里克·戈麥斯,事發時正站在站臺的最北端,離韓基石被推下站臺的地點只有9米之遙。“當我聽到有人尖叫時,我明白事情有些不對勁。緊接着,列車開了過來,我聽到砰的一聲,彷彿是撞上了什麼東西。”他說。
“我肯定,這個人在被列車撞上之前,掙扎了30到45秒,但我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這很可能是恐怖襲擊,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呆站在那裏。在做出反應前,我看見有人衝上樓,逃離了這一場景。數分鐘後,警察趕到現場,開始疏散人羣,那個時候我也離開了車站。”戈麥斯說。
“我覺得時間是一個很大的因素,當時是中午12點半左右,站臺上人不多,一些人還是遊客。”按照戈麥斯的說法,在站臺上的爲數不多的人中,有8名是老人或者婦女,他們沒有把韓基石救上來的能力,不僅如此,他們非常恐慌,使得現場一片混亂。
新聞界
救助應當大於紀錄
新聞界也批評在場的人見死不救。美國廣播公司新聞主播克里斯托弗·科莫在微博中寫道:“一些人示意列車停下,另一些人拍照。沒人救他嗎?”“幫他一把不行嗎?”製片人邁卡·格里姆質問道。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主播索萊達·奧布賴恩寫道:“這讓人非常不舒服。想一想,如果他是你的父親或兄弟會怎樣。”
視覺新聞道德問題專家肯尼·厄比告訴美聯社記者,不應簡單地對攝影師的道德品質下定論,原因是這類事件中,攝影師可能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施救。“從道義層面而言,如果可能,有義務施救而不是拍照。”“我認爲,首先是人,其次纔是記者。”厄比說。
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尼娜·伯爾曼評論說:“攝影師沒有什麼錯,他確實用閃光燈示意,並沒有忽略受害者。”事實上,在案發現場,大多數候車的乘客都跑到了站臺的另一邊看着悲劇發生。“這麼簡單的指責是不對的。”
當事人
“那些批評對我不公平”
事發後,阿巴西給《紐約郵報》寫了一封“自白書”,以說明自己是無辜的。
“當時,我正準備搭地鐵趕赴下一項工作。地鐵廣播傳來,火車已經進入我的視線,就在那一瞬間,我看到那個人趴在鐵軌一側。於是,我開始向那邊奔跑,並保持相機開啓,不斷讓它拍攝和閃光,希望地鐵司機能看到,或者最好能停下來。”
“我並不知道自己在拍什麼,我甚至不確定我拍到了。我只是眼看着火車駛過來。一切都發生得很快,從我聽到爭吵聲到火車撞上這名男子,不過22秒。在我跑到那邊之前,火車已經撞上他,而他附近的人沒有一個試圖拉他一把。”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我略顯遲鈍的原因還有,那名男子並沒有尖叫,我沒有聽到他呼救……事實就是,我來不及跑過去,列車已經撞上了那名男子。如果來得及的話,我一定會出手相救。”
“事實就是如此。”
(本報綜合報道)